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號:臨2022-081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杭州海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位于杭州市延安路的杭州大酒店所屬物業出租至杭州海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海維”)用于酒店經營,具體履約情況詳見公司披露的相關臨時公告以及定期報告中關于杭州海維租賃部分的描述。
因酒店行業持續受到疫情影響,杭州海維存在一定的經營困難,多次提出降租申請。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與杭州海維、海徠天津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海徠”)及龔兆慶、張曉玲于2022年8月2日在杭州簽署《補充協議》。在杭州海維承諾“按協議分期付清欠付款項,天津海徠、龔兆慶、張曉玲繼續為欠付款項及合同后續履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前提下,同意給予其部分款項減免。
一、補充協議履行的程序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暨減免租金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全票通過,無反對、棄權票。該事項在董事會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補充協議主要內容
1、租賃合同項下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字號使用費、基礎管理費(以下合稱“租賃費用”)合計由32,587,950.21元降至18,000,000.00元,并免除已產生的逾期支付違約金1,393,948.47元,總計減免杭州海維相關債務15,981,898.68元。其他費用不做調整,仍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2、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租賃費用及其他費用支付,杭州海維按以下付款計劃執行:
(1)2022年8月1日前支付人民幣10,193,348.75元。
(2)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的租賃費用。按租賃合同約定應在2022年8月內支付的其他費用,杭州海維應在2022年8月31日前按實、足額支付。
(3)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租賃費用調整為按月支付,杭州海維應在當月7日前支付當月租賃費用。
3、就應由杭州海維承擔的外墻代為整改費用及公司實際支出的追索債權的費用,杭州海維按如下付款計劃支付:
(1)2022年10月5日前支付公司實際支出的律師費等合計327,538.81元。
(2)2023年3月31日前支付外墻整改費用3,229,000.00元,剩余外墻整改費用3,229,000.00元另行協商。
4、為確保杭州海維的履約能力,天津海徠、龔兆慶、張曉玲繼續提供如下履約擔保措施:
(1)龔兆慶、張曉玲同意繼續根據已出具的擔保函約定,為補充協議及原租賃合同項下杭州海維的所有付款賠償義務及違約責任向公司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保證期間為原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項下義務或責任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龔兆慶、張曉玲已向公司提供的股權質押繼續有效,直至原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項下義務或責任履行完畢之日。
(3)若杭州海維逾期支付任一款項的,公司可隨時要求其提供營業數據及財務報表等資料供公司審計。
5、違約責任
(1)杭州海維未按期支付補充協議或租賃合同項下任一筆款項的,則補充協議給予的減免自始無效,杭州海維仍應按租賃合同約定標準支付所有應付款項。
(2)若杭州海維未按期足額履行補充協議或租賃合同項下任一一期付款義務,或未履行完畢履約擔保手續的,將視為杭州海維再次根本違約,則補充協議款項減免及支付調整自始無效,所有款項全部提前到期。公司有權單方立即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杭州海維同意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自公司通知之日起解除,并同意按現狀無損返還租賃物至公司,租賃物上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無償歸公司所有。同時,杭州海維還將承擔租賃合同所約定的各項違約責任。
6、補充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且杭州海維付清補充協議首筆款項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海維已付清補充協議約定的首筆款項10,193,348.75元。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因酒店行業受疫情沖擊較大,給予承租方部分租金減免一方面可協助其渡過難關、敦促其糾正違約行為,另一方面可推動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盡快收回合同款項,對公司的整體經營具有積極意義。
公司將結合后續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履行情況及時采取對應措施,維護公司及投資者利益,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信息披露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海維、天津海徠及龔兆慶、張曉玲簽署的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