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號:臨2025-003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收到再審應訴通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nèi)容提示:
l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杭州海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海維”)等主體間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前期已取得一、二審生效判決。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省高院”)送達的《應訴及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杭州海維就上述生效判決提起再審申請,省高院已立案審查中。
l 公司所處的訴訟當事人地位:再審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一審反訴被告、二審被上訴人)。
l 對公司損益的影響:因該案件目前尚處于再審立案審查階段,最終審查結(jié)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暫無法準確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以省高院再審審查或再審審理結(jié)果為準。
一、訴訟基本情況
公司與杭州海維、海徠(天津)生活服務(wù)有限公司、龔兆慶、張曉玲就位于杭州市延安路的杭州大酒店所屬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y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杭州海維屢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務(wù)費等款項,公司于2023年4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拱墅法院”)提起訴訟,拱墅法院于2024年3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確認《租賃合同》及相關(guān)補充協(xié)議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維騰退返還該物業(yè)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項、占有使用費、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杭州海維不服一審判決于2024年3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提起上訴。杭州中院于2024年8月作出二審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二審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的相關(guān)臨時公告。
二、再審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達的案號為(2024)浙民申6561號《應訴及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及杭州海維提交的《再審申請書》,杭州海維不服拱墅法院作出的(2023)浙0105民初7736號一審民事判決書及杭州中院作出的(2024)浙01民終4650號二審民事判決書,故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省高院據(jù)此展開再審審查。杭州海維再審請求如下:
1、撤銷拱墅法院作出的(2023)浙0105民初7736號民事判決書、杭州中院作出的(2024)浙01民終4650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駁回其訴訟請求或發(fā)回重審;
2、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若省高院認為原一、二審判決無誤,則在再審審查階段即駁回杭州海維再審申請。若其認為原一、二審判決存在必須予以糾正的錯誤,則省高院將在再審審查階段決定再審審理,并在再審審理中再次審議雙方糾紛并據(jù)此作出再審判決。
三、本次再審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鑒于本案尚處于再審立案審查階段,最終審查結(jié)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暫無法準確判斷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以省高院再審審查或再審審理結(jié)果為準。公司將根據(jù)再審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wù),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