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號:臨2020-038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政策變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l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上市公司資產和負債總額、凈資產、凈利潤產生實質性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原因
財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頒布了《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修訂后的新收入準則引入收入確認計量的五步法,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區分按總額還是凈額確認收入。即企業向客戶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涉及其他方參與其中時,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和交易實質,通過是否能控制該商品或服務判斷其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主要責任人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的對價總額確認收入,代理人應當按照預期有權收取的傭金或手續費(即凈額)確認收入。
2020年11月,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會計類第1號》,明確零售百貨行業聯營模式下的收入確認:鑒于特定商品在銷售給顧客之前由供應商控制,供應商有權主導商品的使用并獲取其經濟利益;百貨商場并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權,其身份是協助供應商銷售特定商品,應被認定為代理人,按照凈額確認收入。
2、審議程序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十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內容
根據財政部財會〔2017〕22號通知的要求、以及證監會相關指引精神,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對杭州百貨大樓的聯營業務采用凈額法核算收入,將原計入期間費用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土地使用權攤銷、長期待攤費用重分類至營業成本。
根據銜接規定,首次執行本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2020年度一季報、半年報以及三季報中受影響的項目名稱和調整金額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2020-039號臨時公告。
三、會計政策變更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按照財政部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執行新收入準則不會對公司資產和負債總額、凈資產、凈利潤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結論性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如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按照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要求、以及證監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會計類第1號》精神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資產和負債總額、凈資產、凈利潤產生實質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監事會意見:本次會計變更系根據財政部及證監會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不會對公司資產和負債總額、凈資產、凈利潤產生實質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上網公告附件
獨立董事關于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